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的粉尘主要有:
①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纤维、锯屑和木质粉尘等切屑碎料;
②生产过程中从工艺操作(如原料制备、物料输送、 分选、干燥、砂光等)及其半成品加工(如裁边、砂光等)生产系统中排出的粉尘;
③木质废料作为原料或燃料进行资源化或能源化综合利用时由系统所排出的细微颗粒物。这些粉尘和锯屑,对车间和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必须认真加以治理。
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车间内部作业环境和车问外大气环境两个方面。在室内环境中,木质粉尘的危害不仅对人体健康有损害,还会降低车间防火条件,引发粉尘燃爆事 故,影响安全生产。而且,长时间滞留于空气中的悬浮性粉尘会增加生产设备的非正常磨 损,从而缩短设备的寿命,增加维护成本,这对企业的产出和经济效益产生不可低估的影 响。排放或扩散到车间外的木质粉尘将严重地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引起纠纷和麻 烦。这些均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
粉尘以木粉、木屑为主,还有少量碳氢化合物和游离的二氧化硅。有研究资料表明, 当车间粉尘质量浓度平均低于1 mg/m3时,在8h内对人体无害;如果粉尘质量浓度达到 l~3mg/m3范围内时,会有一定危害;如质量浓度高于3mg/m3时,则有较大的危害;较 高允许质量浓度为10mg/m3。实际生产中如果不对粉尘污染进行科学而彻底的治理,车间 粉尘浓度是很容易很标的,使环境变得恶劣,严重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周边居民的生活 环境。
粉尘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危害,粉尘中直径小于lOμm的颗粒,长期飘浮在空气中,很 容易被人吸人体内被肺泡吸收而侵害呼吸系统。长时间在高质量浓度木粉尘的环境中工作 的人,鼻腔内常滞留木粉尘,容易患上不同程度的支气管炎、哮喘和肺气肿以及其他疾 病。
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巨大危害引起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9年颁布施行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5年修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 粉尘污染控制,我国现已有大气污染排放和室内空气环境质量两个方面的规定,即控制大 气中粉尘排放总量和限制车间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体系中,针对粉尘污染治理的特定对象,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粉尘污染控制的标准和 行业法规,颁布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197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 度分级》GB5817-198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GB22--20020 1996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标准》废气部分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基 础上,发布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0根据现行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的定义,木粉属于Si02含量低于10%的其他颗粒 物。该标准对木粉作为污染源的大气颗粒污染物排放限制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控制木材工 业粉尘的排放总量和排放浓度。
从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角度出发,新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和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22-2002中规定了车间空气中容许的粉尘卫生标 准。对于木质粉尘,各类木材加工车间内作业区的粉尘平均容许质量浓度应低于3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质量浓度应低于Smg/m3。国家于2002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动保护法》 也将促进有关保护劳动者健康法规的执行力度。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 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于2002年6 月29日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并于2003年1月1日施行。该法要求不断采取改进 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筹措 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 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中密度纤维板生产企业产生粉尘的部位主要有纤维输送工序、砂光工序以及铺装、预 压、齐边、热压、锯边等工序。各工序选择何种粉尘治理技术与设备,与现场要求的净化 程度和粉尘的性质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对于不同的含尘气体,应当分别选用不同的除尘方 式加以控制,亦即必须正确选择除尘设备。对于以输送纤维为主要目的的,宜采用以高效 旋风分离器为主所组成的气力输送系统;以捕捉空气余尘为主要目的的,由于粉尘颗粒细 小,宜采用由二级除尘装置所组成的除尘系统,可获得较好的除尘效果,即旋风分离一布袋除尘器所组成的二级除尘装置;对于砂光粉这样粉尘颗粒细小而量又特别巨大的,既是 木粉的输送又是粉尘的除尘,除尘装置宜采用二级或者三级除尘装置,才能有满足木粉输 送和粉尘的要求。经过上述处理后,车间内的粉尘含量可控制在3mg/m3以下,符合国家 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目前,我国对粉尘治理的技术和方法已经比较成熟,特别是近十几年来随着大批大型人造板项目在我国建成投产,科研人员加大了研究的力度,新技术、新成果不断涌现,设备厂商也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品系列。总体来说,目前从理论研究水平到产品门类、质量都可以与国外相比。我院在粉尘处理的研究与实践在全国同行 中是走在较前列的,由于我院在国内是较早介入大型人造板项目设计,而且是大批量的大 型项目设计。随着各大型人造板项目的陆续投产,大批量的砂光粉不能回收利用,在厂内泛滥成灾。迫使我们着力对粉尘回收与利用的试验研究。十几年来为配合建设单位的正常 生产,从建设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出多种回收与利用方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粉尘回收 与技术利用,并随着设计文件推广到全国各地,在企业中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虽然我国在粉尘的处理和技术与设备的利用并不落后于国外,但各地实际生产过程中 粉尘的处理和利用状况很不理想,许多企业环境指标严重很标,生产环境十分恶劣,严重地影响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周边环境。原因不在技术水平和设备质量上,而在思想意识和 法制观念上,许多企业除尘设备投入不足,因陋就简,凑合着上马,再加上管理不到位’ 维护不及时,可以想象这样的企业环境会是一种什么状况了。所以,粉尘控制的实际成效 主要取决于环境保护法规建设与环境的监督管理、企业的技术与装备整体水平、粉尘控制技术及装备水平、生产管理水平等等。
粉尘的治理为废料综合利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通过对作业环境和室外大气的污染的治理,消除或减少其危害;除尘系统将生产性粉尘分类集中,进行木质废料的资源化利用 或能源化利用,为企业节约成本或创造新的利润。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院设计的封开年产3万m3中密板生产线就首先成功地将砂光木粉定量喷于锅炉内进行燃烧利用。近 年来这项技术已经推广到全国,现在引进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也以砂 光木粉、裁边锯屑等木质废料为燃料,组建能源自备工厂,可以彻底取消传统的锅炉。